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社会团体2021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的通报
发布时间:2022-10-31 来源:
各全省性社会团体:
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《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》和《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〈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等有关规定,省民政厅对依法登记的全省性社会团体实施了2021年度工作报告监督检查工作。现将情况通报如下:
2021年度应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2079个,实际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1988个(含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的社会团体16个),参报率为95.6%。未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90个,其中一年未参加的38个,连续两年未参加的12个,连续三年未参加的40个。
根据民政部《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》《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省民政厅将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,列入活动异常名录。
附件:1.未参加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社会团体名单.doc
2.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社会团体名单.doc
3.未参加2020、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社会团体名单.doc
4.未参加2019、2020、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社会团体名单.doc
广东省民政厅
2022年9月29日